关于《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A-0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时间:2021-10-20 | 点击: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A-06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东靠A05地块,南临永安路,西接龙海路,北邻A02A03A04地块,地块总占地面积约64844m2。现阶段,地块内主要为住宅与住宅拆迁空地组成,地块内有温州市龙湾永中金豹卷板厂入驻。根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8年),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A-06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pH值外,地块内送检土壤样品共检出8项指标,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六价铬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指标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与石油烃(C10-C40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pH值、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外,本地块地下水最终共检出11项指标,包含砷、镉、铅、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与部分有机物等。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A-06地块地下水检出指标中质量类别符合相应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42号)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A-06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性质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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