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滨海新城核心区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时间:2019-05-14 | 点击:22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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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涉及龙湾二期围垦工程2#围区(通海大道以南)、3#围区(金金海大湖以北)区域,具体四至范围为北至通海大道,西至金海三道,东至龙湾二期围垦堤线,南至金海大湖,总面积约807.08公顷。

目标定位:将规划区打造成为以服务于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为主,带动引领温州沿海带各组团发展的滨海城市中心区。

产业定位:南部为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的组成部分,是企业总部、金融商务、商贸服务、科技研发、公共服务、居住生活、滨海旅游等城市核心服务功能的聚集区。北部为新兴产业区(北区)的组成部分:预留为高端装置制造等新兴产业功能区。

二、规划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住房与建设局

联系人:刘工             话:0577-86839939

 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滨海十七路350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

联系人:肖工      电话:0577-88986005  传真:0577-88980212

审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查环保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71-28869175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调查-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区域内基本情况调查、污染源现状调查及预测、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规划实施后的各类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针对环境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分析,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环评总结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此区域概念性规划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于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滨海新城核心区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请说明具体理由;

2、对目前规划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重点关心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4、对规划开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为2019515日~2019528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规划实施单位和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住房与建设局

                                                 20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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