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需求,在产品方案、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班制均不变的前提下,该公司拟将第6层仓库移至第1层、腾空第6层作为公司后备发展空间,同时拟将原厂区第一层的17台注塑机、1台拌料机和2台自动粉碎机搬迁至新增租用的温州市鹏程皮件有限公司位于鳌江镇鞋业园区C区29幢的厂房,新增租用的用地面积2115.38m2、建筑面积2614.02m2;其余生产设备保留原厂不变。项目迁建后总体产品方案不变,仍为年产卷发器、筋膜枪60万个。
项目名称:温州希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迁建项目(年产卷发器、筋膜枪60万个)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温州希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鞋业园区C区29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书编号:202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