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枫路东侧、大横山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时间:2021-07-22 | 点击:

丹枫路东侧、大横山西侧地块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丹枫路东侧、大横山西侧,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9467平方米。整块地块原为东郊村农村建设用地,原建设的农村居住用房已拆除,现状为足球训练基地和东东园艺店,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工业开发。地块东侧为大横山;北侧为农田、空地;南侧为农田、空地;西侧为丹枫路,路西为东郊村。

根据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及嘉兴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丹枫路东侧、大横山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初步调查。通过历史资料查阅、现场踏勘走访、人员访谈和采样检测编写了本初步调查报告,调查该地块是否受到污染,确保该地块在后续利用时,其地块使用人员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20213月我公司接受业主委托后对该地块及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与调研,收集了本地块及周边地块的基本资料、访谈相关人员。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存在可能污染源的结果,开展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按照国家场地环境调查和监测规范的要求,在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采集土壤样品54个,送检24个,平行样3个;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并送检3个地下水样品,平行样1个;本次 调查设置了1个土壤对照点位,采集并送检了4个土壤样品;设置了1个地下水对照点位,采集并送检1个地下水样品。

土壤:本次调查土壤样品中共检出重金属8种,另外有总石油烃检出,其他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本次调查采集送检的土壤样品中无超筛选值污染物。

地下水: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共检出重金属7种,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本次调查采集送检的各点位地下水样品除高锰酸盐指数、浑浊度、细菌总数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V类标准,其余指标均达到III类标准值。根据对丹枫路东侧、大横山西侧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结果分析可知,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目前未受到污染。因此,本地块不是污染地块,无需进入下一轮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满足城市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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