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温州亦柏化工有限公司和原温州澳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平阳县鳌江镇郑家墩村,地块东侧为温州阔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侧为鳌江,西侧为温州市兴兴建材有限公司,北侧隔滨江大道为平阳县昆鳌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20365.0m2(30.5475亩)。该地块历史上曾有3家企业入驻,包括温州柳成集团有限公司(入驻时间为1995年~2003年)、温州亦柏化工有限公司(入驻时间为2003年~2018年)和温州澳昆化工有限公司(入驻时间为2010年~2020年),分别属于砖瓦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和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行业,以上3家企业现均已完成退役,均为温州柳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根据《平阳县域总体规划(2002-2020)》(2014年),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变更为港口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土壤调查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砷、镉、铜、铅、汞、镍、硒、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检出浓度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附录A中的商服及工业用地筛选值;铁、铝检出浓度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的计算健康风险控制值;硒检出浓度低于《辽宁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筛选值(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土壤所有检出的指标没有超过相应的筛选标准。
地下水调查结果: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限值,调查地块地下水检出指标中pH值、锌、铅、汞、镍、铁、铝、高锰酸盐指数、苯并[b]荧蒽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限值,氨氮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限值,达到Ⅴ类标准;苯并[a]蒽、䓛和可萃取石油烃(C10-C40)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 )和《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原温州亦柏化工有限公司和原温州澳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性质要求,下步可作为港口用地(T4)开发利用。该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