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优胜锦电子有限公司地块(原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时间:2024-11-25 | 点击:1252次

浙江优胜锦电子有限公司地块(原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东靠农田,南侧为温州市致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临幸福东路597弄,北至虹桥镇第一中学,占地面积约1707m2。地块历史上存在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从事电镀加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现由浙江优胜锦电子有限公司购入该地块,暂未对其开发利用。项目地块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同时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202311月)中的工矿用地(代码10)。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42号),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为疑似污染地块;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需开展土壤初步调查活动。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与《温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督管理规程》(温环发〔202219号),本项目地块属于丙类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在地块内布设土壤点位9个,采样深度为6.0m,共采集土壤样品81个,通过筛选选择送检土壤样品36个、土壤现场平行样4个。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土壤样品检出指标砷、镉、铜、铅、汞、镍、苯、四氯乙烯、氯苯、1,2-二氯苯和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检出指标锌、铬和锡检测值均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的非敏感用地筛选值。

在地块内建设地下水井4口,建井深度为6.0m,采样深度在水面下0.5m,采集并送检地下水样品5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1个。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共计23项,色度、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铜、锌、铝、挥发酚、耗氧量、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砷、铅、镍和总铬检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烃(C10-C40)检测值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检出指标浑浊度、氨氮检测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限值。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浊度、氨氮均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无需启动后续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通过对浙江优胜锦电子有限公司地块(原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分析可知: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浙江优胜锦电子有限公司地块(原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检出指标浓度未超过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依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督管理规程》的要求,浙江优胜锦电子有限公司地块(原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地块)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工矿用地(代码10)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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