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情况
浙江优胜锦电子有限公司地块(原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东靠农田,南侧为温州市致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临幸福东路597弄,北至虹桥镇第一中学,占地面积约1707m2。地块历史上主要为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和乐清市恒达汽配制造有限公司,从事电镀加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根据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用地使用证明,支持项目地块继续用作工业用地。故本调查地块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同时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中的工矿用地(代码10)。
浙江优胜锦电子有限公司地块(原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地块)历史上主要为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和乐清市恒达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其中,1989年以前为荒地;1989年~2015年为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厂房;2015年~2016年为空置厂房;2016年~2024年6月为乐清市恒达汽配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6月~至今为空置厂房。
二、风评结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为疑似污染地块;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需开展土壤初步调查活动。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与《温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督管理规程》(温环发〔2022〕19号),化工(含制药、农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和危险废物经营等8个行业中关停并转的原址用地,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浙江优胜锦电子有限公司地块(原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分析可知:
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浙江优胜锦电子有限公司地块(原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检出指标浓度未超过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依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督管理规程》的要求,浙江优胜锦电子有限公司地块(原乐清市虹桥电镀有限公司地块)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工矿用地(代码10)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