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块概况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黄石山北单元02-J-23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中心坐标为东经120°49′52.65″,27°56′30.94″,北侧为农用地与黄石村三产安置房建筑施工工地,西侧为黄石路道路建筑施工工地,南侧为科创北路道路建筑施工工地,东侧为机场大道。地块总占地面积约48977m2(合73.47亩)。该调查地块现状为农用地、黄石村三产安置房项目部、祠堂等组成。地块历史上的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农居房屋、河道等组成为主;根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黄石山北单元02-J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黄石山北单元02-J-23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居住用地(07),用地性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起止时间
2022年2月-2022年5月
2.2 污染情况
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黄石山北单元02-J-23地块土壤检出指标未超过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调查地块地下水检出指标pH值、高锰酸盐指数、砷、镉、铅、汞、氟化物等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氨氮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可萃取石油烃(C10-C40)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筛选值。
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地下水污染羽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质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Ⅳ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等相关的标准时,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氨氮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因此,该地块地下水无需进行后续风险评估及实施地下水修复工程。
3 调查报告主要结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黄石山北单元02-J-23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性质要求,该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