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F-17a地块位于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建中南街西侧,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9109平方米。该调查地块现状由厂房拆迁空地及城北不锈钢市场组成。地块历史上的土地利用类型以工业用地为主;历史上曾有企业进驻,分别是浙江泰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方圆钢管有限公司、机动车修理厂和城北不锈钢市场。行业类型包括通用设备制造、钢压延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机动车修理和批发贸易。根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8年),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F-17a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为了解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保障本地块用地的环境安全,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F-17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单位项目组人员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现场调查与采样工作,同时委托杭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温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地块内采集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分析检测工作。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0577-WZ-YB-08)F-17a地块内设置了17个土壤点位,调查地块共采集了174个土壤样品,结合现场快检及土壤颜色、气味等,共送检62个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基本理化指标2项(pH值和含水率)、GB 36600规定的必测指标45项、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和总铬。同时,在地块内设置5口地下水井,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检测指标共57项指标,包含GB 36600规定的必测指标45项、pH值、氨氮等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和总铬。
土壤: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内土壤有六价铬、镍、镉和氟化物等4项指标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的最大值为18.4 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5.13倍;镍的最大值为992 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5.61倍;镉的最大值为42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1.10倍;氟化物的最大值为5860mg/kg,最大超标倍数为1.93倍。
地下水: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限值,pH值、镍、镉、砷、氟化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地块内布设的5口地下水监测井均有不同的程度的超标情况。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该调查地块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