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A-16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1-06-07 | 点击:2147次

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A-16a地块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中心坐标为东经120.700634°,北纬28.005266°,东侧为巨一公寓及沿街商铺,南侧为花源路,西侧为住宅拆迁空地,北侧为山下河和鹿城实验小学。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8847m2(合28.3亩)。该调查地块现状为住宅拆迁空地、巨一公寓(待拆除)、浙江红欣园林艺术有限公司(园林种植)。由《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0577-WZ-H-10)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现状图》(2017年)可知,地块历史上的土地利用类型为居住用地(R2/R3)和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浙江红欣园林艺术有限公司);现根据用地需求,于2021年2月调整为《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A-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1),故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A-16a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性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为了解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保障本地块用地的环境安全,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A-16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A-16a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可知:

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A-16a地块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性质下无超筛选值污染物。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42 号)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A-16a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性质要求,下步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该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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