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 A-07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1-05-19 | 点击:2203次

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 A-07 地块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北邻学院东路,南临山下河,西接鹿城区实验小学,东靠万源路,地块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20.701256°,北纬 28.007043°,地块总占地面积 18453 m2(合 27.7 亩)。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区域历史上曾有温州市鹿城黄河包装机械厂、温州小伦机械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银帆实业公司、温州市德意尔鞋业公司、温州市远东仪器机箱厂与温州市鹿城区岚岚塑料制品厂等 30 余家企业入驻,行业类型涉及专用/通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制鞋业、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其它制造业、印刷业与批发零售业等。根据《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 A-01 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 年),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 A-07 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为了解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保障本地块用地的环境安全,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影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 A-07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 A-07 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可知:

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 A-07 地块土壤检出指标浓度未超过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42 号)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温州市核心片区杨府山南单元 A-07 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性质要求,该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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