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0577-WZ-ZP-01)B-01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1-12-21 | 点击:

1 地块概况

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0577-WZ-ZP-01B-01b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东接京都外滩一号与住房拆迁空地,南靠龙湾区状元一小,西临船厂路,北邻瓯江路。地块总占地面积约36912m2。该调查地块现状由速尔快递厂区拆迁空地及住宅的拆迁空地组成。地块历史上的土地利用类型以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为主;曾有多家企业进驻,分别是原海运公司造船厂、温州三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三家企业的部分厂区。行业类型包括船舶制造维修行业、混凝土制品业、快递运输业。根据《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年),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0577-WZ-ZP-01B-01b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二类居住用地(R2)。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起止时间

20207-202010

2.2 污染情况

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0577-WZ-ZP-01B-01b地块内土壤有检出的项指标没有超过相应的筛选。本地块土壤无超标关注污染物。

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调查地块地下水检出指标中pH值、萘、镉、砷、镍、铅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IV类标准;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指标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IV类标准。

根据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17年)第十八条规定,“在地表水丰富的地区,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也不用作其他用水开发利用,故地下水无暴露风险。因此,该地块地下水无需进行后续风险评估及实施地下水修复工程。

3 调查报告主要结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42号)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0577-WZ-ZP-01B-01b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性质要求,该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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