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1-09-15 | 点击:

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5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东接船厂路,南靠机场大道,北侧为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0A-14地块,西侧为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2地块,地块总占地面积约50953平方米。该调查地块现状由厂房拆迁空地及部分住宅拆迁空地组成,地块历史上的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该工业用地区域历史上曾有企业进驻,分别为温州龙湾吉祥鞋机厂、龙湾状元晟博制笔厂、温州佳艺印务有限公司、温州龙湾尊宝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佳华纺线有限公司、温州龙湾三星拉链厂等19家企业。目前,地块企业均已关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地块及周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根据《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年),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5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R2二类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为了解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保障本地块用地的环境安全,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土壤调查结果pH值和含水率,调查地块土壤共检测47项指标,包含GB 36600规定的必测指标45、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共检出10项指标,除pH和含水率外,镉、铅、铜、镍、砷、汞等6项检出指标的检出率为100%,六价铬的检出率为67.50%;石油烃(C10-C40)的检出率为99.17%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的检出率为10.00%;甲苯的检出率为10.83%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无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污染物

地下水调查结果pH外,本地块内地下水共检测47项指标,包含GB 36600规定的必测指标45、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最终共检出4项指标,其中检出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出率为100%,镍的检出率为70%,砷的检出率为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的检出率为30%将调查地块的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指标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限值比较,调查地块地下水检出指标中质量类别为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5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可知:

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A-15地块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性质下无超筛选值污染物。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42号)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该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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