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北单元11-E-20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1-09-14 | 点击:

1 地块概况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北单元11-E-20b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中心坐标为东经120°47′4.69″,北纬27°56′39.15″,东侧为住宅拆迁空地与农用地,南侧为繁景家园,西侧为南洋大道,北侧为龙水中路。地块总占地面积约4357m2(合6.5 亩)。该调查地块现状为拆迁空地。地块历史上的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与居民住宅;根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北单元11-E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07),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北单元11-E-20b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性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起止时间

20216-20218

2.2 污染情况

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北单元11-E-20b地块土壤检出指标未超过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调查地块地下水检出指标中pH值、砷、铅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可萃取石油烃(C10-C40)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值;氨氮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

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地下水污染羽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质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等相关的标准时,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氨氮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因此,该地块地下水无需进行后续风险评估及实施地下水修复工程。

3 调查报告主要结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42号)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北单元11-E-20b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性质要求,该调查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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